春兰提醒:谨防空调违规产品钻空子

2005.01.10 空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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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05年3月1日开始,我国将执行新的空调节能标准,春兰方面为此及时表明了态度。春兰认为,空调节能标准是在国内能源持续紧张,许多省市出现“电荒”这个大背景下制订并出台的。目前我国空调消耗的电力占到了城市全部电力消耗的30%以上,而2005年电力供应仍偏紧,所以制订空调节能标准十分必要。

  春兰节能空调研发主管说,从总体上来看,国家2005年3月1日起执行的空调节能标准内容是完整、规范的,条款也很具体并有操作性,同时还具有前瞻性,像5级标准中的1级标准(能效比3.4)比欧洲现在执行的A级标准(能效比3.2)还高出0.2,这就为国内空调业的技术发展和扩大空调出口预留了空间。

  另外,空调节能标准属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,它出台后,既有利于国家缓解其电力供应紧张状况;又有利于行业促进优胜劣汰,提高进入门槛,使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的优化;还有利于消费者减少电费支出。

  但春兰空调制造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表示,目前节能空调市场有点乱,一些空调生产企业为推销产品,在空调节能标准上大打“擦边球”,故意以季节能效比(SEER)来混淆节能标准上的能效比(EER)。

  事实上,那些标得很高的空调能效比绝大部分都是季节能效比(SEER),而不是节能标准上的能效比(EER),只不过消费者不明白罢了。以这种方式来夸大自己产品节能水平的做法,相信在国家空调节能标准出台之后会得到有效的遏制。

  春兰还特别提醒,国家空调节能标准并没有就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处罚做出详细的规定,也没有制订与之相配套的节能空调强制推广措施,所以,这极易给推销违规产品的违规企业钻空子。

  春兰建议,在空调节能标准出台之后,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以及查处违规企业与产品的力度,切实保护按标准生产和销售节能空调的正规企业的利益,从而使节能空调的生产、销售更加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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